春節居家辦公算加班嗎 深圳市人社局:需要舉證

2023-01-31 來源:深圳特區報 記者:莊瑞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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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春節假期剛過,關于春節加班工資的話題又引起了關注。春節加班工資怎么算呢?春節居家辦公算加班嗎?對此,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出了明確答復。

  2023年春節放假安排是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放假,共7天,其中1月22日至24日(農歷正月初一、初二、初三)是法定休假日。

  因此,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1月22日至24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,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%支付加班工資,不得以調休抵銷。

  安排勞動者在1月21日、1月25日至27日加班的,應首先安排其補休,補休時間不得少于加班時間,不能安排補休的,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200%支付加班工資。

  對于春節居家辦公算加班嗎?市人社局回應,如果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,應舉證自己節假日存在加班的事實。春節在家工作,勞動者除了需要舉證證明存在工作的事實外,還需要證明是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必須在春節期間完成工作。勞動者也應當保留好加班證據,比如用人單位主張加班時的錄音、QQ聊天記錄等。

  如果用人單位只安排了一項工作任務,并未明確要求必須在春節期間完成,勞動者自行在春節期間進行工作,這種情況不屬于加班。如果勞動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單位的要求,也沒有用人單位認可的加班記錄,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況,則不屬于加班,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加班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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